▲機車鑰匙示意圖。(圖/取自免費圖庫Pxabay)
記者陳宏瑞/高雄報導
高雄一名朱姓男子今年初在苓雅區偷了2台機車代步,結果被警方查獲,依法送辦,檢察官讓他無保請回後,他才剛走出地檢署,就又連續偷了另外2輛機車代步,行徑離譜,警方火速偵辦將其逮捕,檢方除了將他羈押外,也偵結認定其行為嚴重挑戰法律權威,依竊盜罪嫌起訴,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。
檢方指出,今年2月1日晚間9時許,朱姓男子(51歲)行經苓雅區永昌街時,發現一輛未拔鑰匙的機車,隨即騎走,朱男將該車騎行約40分鐘後燃料耗盡,便又在苓雅區另一處街口鎖定另一輛同樣未拔鑰匙的機車,再次偷騎離去,不久後,車主發現愛車失竊報警處理,警方當晚10時53分即將朱男逮捕。
令人錯愕的是,朱男經檢察官訊後獲無保請回,但他離開地檢署不到數小時,又於鳳山區五甲二路偷走第3輛機車,同樣騎至沒油便棄置,翌日,他又在自強二路以相同手法竊取第4輛機車,再度被警方查獲。
朱男接連竊車的行為,引發檢方高度關注,第二次遭逮後,檢方立即聲請羈押獲准,檢察官偵辦後,認為朱男短時間內4度犯案,嚴重破壞社會秩序,顯示其對法律無所懼,應予以嚴懲,依竊盜罪起訴,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以儆效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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