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台大女碩士生因不滿教授男友「射後滑手機」,網路指控是台大狼師被判刑。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。(圖/記者黃克翔攝)
記者葉國吏/綜合報導
台灣大學女碩士生與已婚的台大研究所男教授,3年前陷入師生戀,撕破臉後女碩士生在網路上指控男教授為「台大狼師」,聲稱騙砲、無套性侵,並公開其個人資料。男教授提告,經台北地院一審判決,女碩士生因違反個資法等罪,遭判刑6月,得以易科罰金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2021年9月女碩士生與男教授交往,2人在摩鐵發生關係後,因男教授事後滑手機引起女碩士生不滿,直言「把我當性器官飛機杯在用」,雙方因此爆發爭執。女碩士生隨後在某網站上發文,指控男教授騙砲、無套性交,並懷疑遭傳染性病,還公開男教授的個資。
男教授提告名譽受損,女碩士生被依妨害秘密及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。法庭上女碩士生辯稱所述內容均為事實,且男教授性行為時未使用保險套,違反她意願。她強調,所發布的文章目的是為了公共利益,希望提醒他人注意,但法院並未採信她的說法。
台北地院認為,女碩士生在網站上的言論不僅不實,且已對男教授的形象和名譽造成負面影響,判她6月徒刑,得以易科罰金18萬元。男教授認為判刑過輕提起上訴被駁回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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