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刺死前女友詹姓男子稍早被地院裁定收押。(圖/翻攝該校臉書)
記者許權毅/台中報導
台中市南屯區一名詹姓男子為了跟18歲詹姓前女友復合,以交還「寵物鼠」為由把詹女約到租屋處樓下,結果求復合遭拒絕,詹男竟持刀刺死詹女。詹男今出院被直送地檢複訊,16時左右檢方依殺人罪向地院聲押,地院18時左右火速裁定收押。
台中地檢署指出,詹姓犯嫌於今日經檢察官訊後,認定其涉犯刑法之殺人罪嫌疑重大,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,且有逃亡之虞及羈押之必要,已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。
台中地院說明,本案被告經法官訊問,坦承犯行,依卷內證據資料足認其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之罪嫌重大,其所犯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,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,且有羈押之必要,經法官諭知羈押。
回顧該案,24歲詹姓男子因感情糾紛,10日下午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街持15公分水果刀刺死詹姓前女友,兇案現場留下滿地血跡,有民眾看見詹女當時就倒臥在騎樓,身上多處是傷,沒有呼吸心跳。詹男犯案後,還持刀自傷,直到今日下午病情才穩定,得以出院,檢警馬上將人拘提到案。
中檢13日率法醫進行解剖,檢察官劉文賓指出,經相驗,詹女受有3處刀傷,致命傷是位於左胸的刀傷,傷及動脈、心臟,詳細死因仍在鑑定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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