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受害女繪製現場圖、位置圖,並提出與許男的對話紀錄等證據。(示意圖/Unsplash)
記者曾羿翔/綜合報導
一起在小琉球發生的性侵案件近日由法院作出判決。許姓男子與女潛水友人「小魚」(化名)一同參加聚會飲酒後,趁宿夜間潛入對方房間性侵得逞。案經審理後,法院考量許男已賠償40萬元與被害人和解,判處2年徒刑、緩刑5年,並須完成240小時義務勞務,全案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許男與小魚原為朋友關係,2023年4月23日一同前往小琉球旅遊,當晚11時前往兩名友人經營的潛水工作室續攤飲酒,一直到翌日凌晨3點多。由於許男已明顯醉酒,友人擔心其安全,便安排他留宿在1樓客廳,小魚則入住3樓六人房。
未料不久後,許男竟潛入小魚房間內實施性侵。隔天他離開後,小魚隨即報警處理。
檢警調查後,許男坦承不諱,小魚也繪製現場圖、位置圖,並提出與許男的對話紀錄等證據,其證詞與其他證人說法一致,與許男自白內容相符。法院認定許男侵犯小魚性自主權,造成其身心創傷,雖然被害人在偵查過程中撤告,惟已與許男達成和解並獲得賠償。
最終,法院判許男有期徒刑2年,宣告緩刑5年,期間接受保護管束,並嚴禁以任何形式接觸小魚。此外,他還須完成240小時義務勞務。全案目前仍可提起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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