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文化局疑鬧鬼!吳勁毅多次找廟婆作法 竟用業務費核銷紅包

▲花蓮縣政府文化局長吳勁毅涉貪不法金流約500萬,遭地檢署聲請覊押中。(圖/記者柯政誟提供,下同)

花蓮縣政府文化局長吳勁毅涉貪不法金流約500萬,遭地檢署聲請覊押中。(圖/記者柯政誟提供,下同)

記者王兆麟/花蓮報導

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遭檢舉將軍府景點標案涉嫌圖利廠商,全案經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蕭百麟指揮持法院核發搜索票,同步至文化局等16處執行搜索,並通知及傳喚吳勁毅等10人及6名證人到案說明,目前查出不法金額約500萬元,吳勁毅訊後依涉貪污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。

花蓮縣議會28日縣政總質詢,縣議員楊華美針對吳勁毅涉貪汙罪遭聲押提出質詢,縣長徐榛蔚表示,在未定罪前都還是清白。

▲花蓮縣政府文化局長吳勁毅涉貪不法金流約500萬,遭地檢署聲請覊押中。(圖/記者柯政誟提供,下同)

吳勁毅認為局裡鬧鬼,多次指定古姓廟婆作法淨化,費用由業務費核銷。

據了解,2023年文化局開標「美崙溪畔日式宿舍群委託經營管理」標案,吳勁毅涉嫌將「將軍府1936園區」標給特定廠商;同時因認為局裡鬧鬼,多次指定古姓廟婆作法淨化用業務費核銷,其中也包紅包給廟婆。

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,本案依接獲的各種檢舉情資,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,認吳勁毅、曾俊翔涉嫌違反《貪汙治罪條例》等罪嫌重大,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,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,有羈押原因及必要,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
另外田姓、劉姓、吳姓、楊姓、沈姓被告,交保3萬元至5萬元不等;其餘包括古姓廟婆均被請回。其中,田姓被告為藝文推廣科長,劉姓、吳姓被告是行政科約雇人員,楊姓、沈姓則是廠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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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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