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粽葉」是廚餘、一般垃圾?環保局給解答 丟錯最高罰6千塊

▲西螺農會黃金米粽將於明日上午8店準時,官網、農會現場、電話三管道同步開放預購,8萬顆額滿為止。(圖/記者游瓊華翻攝)

▲粽葉非廚餘。(示意圖/記者游瓊華翻攝)

記者鄺郁庭/綜合報導

端午節將至,很多人會應景吃粽子,不過吃完後的「外衣」可別亂丟!新北市環保局提醒民眾,粽葉雖然是植物葉片,但因為屬於「長纖維材質」,不易分解,無法投入廚餘桶回收,若誤丟入廚餘堆肥場,恐導致機器設備損壞。未依規定丟棄垃圾,可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開罰1200至6000元。

粉專「新北i環保」去年曾發文提醒,「粽葉不可回收」,也無法當廚餘處理,「請將粽子的外衣裝進專用垃圾袋再交給垃圾車」,並強調「廚餘桶桶不吃粽葉哦!」至於粽繩也是一般垃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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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貼文後,就有不少網友感到詫異,「長知識了,以為葉子都可以當堆肥」、「不算堆肥嗎?我以為放堆肥桶」、「不是葉子嗎?不可堆肥?」對此,「新北i環保」在留言處解惑,「粽葉屬於長纖維不好分解,無法當廚餘回收,若放置廚餘堆肥場容易導致機器設備損壞,所以還是請大家以一般垃圾處理。」

還有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員工留言指出,粽葉看起來很天然,但富有長纖維的粽葉若是誤入廚餘堆肥場,容易導致機器設備損壞,且需要清潔人員再撿拾分類,費力又費時。同樣屬於垃圾的長纖維類還包括筍殼、甘蔗皮、蔗渣、麻薏莖、香茅草等等。

另外,根據《廢棄物清理法》第12條規定一般廢棄物回收、清除、處理之運輸、分類、貯存、排出、方法、設備及再利用,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。如違反第規定,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。經限期改善,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,按日連續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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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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