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周男將小三化名為「口技教母」,幫其賣私密照、媒介性交易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Pexels)
記者鄒鎮宇/綜合報導
桃園一名周姓男子因與多名女性發展不正常交往關係,嚴重侵害其前妻小美(化名)的配偶權。桃園地院審酌,判周男需賠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60萬元及遲延利息,全案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,小美與周姓男子於2018年12月結婚,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,雙方於2024年9月協議離婚。婚姻期間,周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外籍女子A女,並以結婚為前提展開交往。
周姓男子謊稱自己單身,與A女多次合意發生性行為,甚至以「口技教母」的藝名媒介A女進行性交易,並透過Twitter帳號販售裸照牟利。此外,他亦與另一名印尼籍女性B女交往,並導致B女懷孕,隨後進行人工流產。周姓男子同樣拍攝並販售B女裸照。
小美主張,周姓男子的行為不僅侵害了她的配偶權,也對家庭造成極大傷害,導致身心受創,家庭破碎,因此向法院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80萬元的訴訟。
周姓男子對小美的指控大部分不爭執,但否認販售裸照及媒介性交易的指控。他表示,自己目前因身體健康問題待業,經濟狀況不佳,並持續支付子女每月至少2.4萬元的撫養費,認為小美所求金額過高,並希望分期給付。
法院審理認定,小美所受精神損害情節重大,周姓男子的行為已逾越婚姻契約應有的誠信義務,足以破壞婚姻關係及家庭幸福。考量雙方的身分、經濟狀況及相關事證,最終判決周姓男子需賠償小美60萬元,並自2024年4月22日起按年息5%支付遲延利息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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