漸凍人媽媽悶殺2歲女!平板輸入姓名需1分21秒 法院裁准停審

▲輪椅,坐輪椅。(圖/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)

▲女子因罹患漸凍人症,行動、表達能力大受影響,法院裁准停止審判。此為示意圖。(圖/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)

記者吳銘峯/台北報導

台北市郭姓女子因罹患「漸凍人」症,在不想拖累家人的情況下,她涉嫌在2023年10月間,以枕頭悶死2歲的女兒。檢方依照「家暴殺人罪」嫌提起公訴,但一審法院審理期間,郭女病情加重,法官要求她當庭以平板電腦輸入自己的姓名,竟花費1分21秒的時間。因此一審裁准停止審判,檢方抗告,高等法院審理後,駁回檢方抗告,本案確定停止審判。

據裁定指出,本案發生於2023年10月21日傍晚6時許,36歲的郭女因知道自己罹患罹患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(俗稱漸凍人症),不想拖累家人,遂於當天晚間,趁著丈夫外出參加喜宴的機會,獨自在住處撰寫遺書,之後到超商列印。晚間7時30分她打LINE給婆婆,以看望為由將2歲女兒接回家。

郭女帶回女兒後,以毛巾遮蔽主臥室內嬰兒攝影機,再拿枕頭悶殺女兒;女兒氣絕後,郭女再拿出刀刃刺殺自己胸、頸部。丈夫11點多回家後,趕緊報警,女兒回天乏術,至於郭女經急救後撿回一命。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嫌對郭女提起公訴。

一審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,律師團指出,郭女發現得病後2023年5月19日首次至臺北榮民總醫院就診,爾後固定追縱。案發後的2024年8月19日郭女再到榮總就診時,發現她構音障礙、四肢肌力退化、四肢深部肌腱反射異常增強合併踝陣攣。此外,漸凍人症為不可逆之神經退化性疾病,預期將會持續並逐漸惡化。再根據就診紀錄來看,律師團評估郭女難以自行步行前往法庭,雙手無力與言語模糊影響正常表達能力與書寫功能,因此律師團聲請本案停止審判,待郭女病症好轉後,再請法院重啟審理程序。

國民法官於今年2月27日行準備程序時,曾向郭女確認身體狀況,郭女之發音確實呈現構音困難及有被口水嗆到的情形;另外也請郭女當庭書寫阿拉伯數字及其姓名,其文字歪斜甚至難以辨識。之後改請郭女利用平板輸入姓名,花費1分21秒13格之久,且輸入期間均可聽聞郭女不斷大聲吸氣、吐氣之聲音。因此台北地院認為郭女陳述能力、身體狀況均受病情加重影響,已經大大減損。最後法院裁准本案停止審判。

檢方提出抗告,高等法院審理後,認為郭女因罹患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(俗稱漸凍人症),無法正常表達及陳述,並有難於到庭接受審判之停止審判事由。因此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停止審判,這是屬於判決前關於訴訟程序之裁定,法律上並無得為抗告之明文,另外《國民法官法》也無明文可以針對此情況抗告。高院認為檢方不得針對該裁定提出抗告,故此,駁回檢方抗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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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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