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意私房性剝削案 前國小教師等10人判刑定讞!1人撤銷發回

▲桃園市吳姓男子去年4月間在中壢區某銀行旁自動櫃員機ATM前佯裝領錢,卻趁短裙女領錢之際,以手機偷拍裙底風光被當場抓包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)

▲創意私房性剝削案,10人判刑1年5月至6年3月定讞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)

文/中央社

前教師林清安經營「創意私房」論壇與10名會員販售兒少性影像牟利,二審判11人1年5月至12年徒刑。其中7人上訴三審,最高法院僅撤銷發回其中1人判決,其餘駁回上訴定讞。

最高法院判決指出,上訴三審而駁回定讞的,包括會員李昱德判刑6年、許正諺5年10月、陳彥儒4年8月、劉汶燁1年9月、高弋昌1年8月、董晉宇1年5月。

最高法院表示,二審判決林清安6年3月徒刑、莊凱文2年2月,林、莊與檢察官於二審判決後,均未上訴而判刑確定。范寵合判刑4年10月、巫宗宇1年6月,上訴最高法院後,又撤回上訴而判刑確定。

至於撤銷發回的部分,最高法院指出,二審判決陳宗駿12年徒刑,但二審判決就陳宗駿是否知悉部分被害人確為未成年、是否成立意圖營利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,有證據未調查的違誤,撤銷此部分判決,發回更審。 全案緣於,林清安曾為國小教師,他與代號「老馬」的不詳人士一同合作經營網路論壇「創意私房」,並共同審核、商定影片售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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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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