線上桌遊變獵場!變態男逼2名12歲女拍裸照 恐嚇:不給就換男友

▲桃園市林姓男子於2021年間,與女網友相約摩鐵,未獲允許下以手機偷拍赤裸身體;另透過手機視訊通話時側錄隱私部位而挨告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)

▲北部鐘姓男子情勒12歲女童拍攝下體照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)

記者黃宥寧/台北報導

北部19歲鐘姓男子透過桌遊「WePlay」搭訕年僅12歲女童,3天內用「老公老婆」稱呼情勒對方,不斷催拍私密照,還說「妳聽話我就不會分手」,硬是誘騙女童自拍下體傳給他。女童母親察覺有異,立刻報警處理。士林地檢署偵結,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起訴,並聲請沒收性影像。

2023年9月間,鐘男透過桌遊APP「WePlay」認識12歲小琳(化名),雙方轉至Instagram聊天。他明知對方未成年,仍連續3天傳訊催拍,語氣曖昧情勒:「老婆是不是沒穿?」「坐到鏡頭前吧」「妳去廁所拍照也可以」「不能給別人,除非妳想換男友」,還不斷稱呼對方「老婆」、自稱「老公」。

小琳原本沒有拍攝意願,但在鐘男持續「情緒勒索」後妥協,拍攝下體影像傳給他。事後小琳不願再拍,鐘男竟傳:「一直以為妳跟別人跑了」、「只要妳聽話,我不會分手」,進一步加強控制。

小琳母親事後察覺異狀,查看手機發現相關對話,遂報警處理。鐘男坦承與少女對話並收受影像。檢警認為,鐘男3日內重複以語言影響未成年少女決定,主觀犯意明確,構成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第36條第2項所定之罪,屬接續犯一罪論處,依法提起公訴。

然而,這並不是鐘男第一次出手,他於同年1月也在「WePlay」上搭訕一名12歲少女,誘拍裸照後發現對方有男友,氣得傳「你下體我外流了」、「祝你跟男友99」等語恐嚇。該案法院審理後判刑1年8月、恐嚇罪加3月,合併緩刑5年。鐘男當時與少女達成和解,支付50萬元賠償。

由於鐘男於緩刑期間再犯,檢方偵結後除提起公訴,也依現行法規聲請沒收尚未滅失之性影像,案件已移由士林法院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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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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