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瓊華、郭玗潔/雲林報導
雲林有13歲少女疑遭吳姓男Cosplay攝影師性侵,並拍下侵犯過程。少女的媽媽不滿指出,她報警後,吳男仍不斷在網路約拍,有非常多受害人,警方卻說「那些小朋友都沒有報警」,讓她難以接受。對此,雲林地檢署回應,本月6日將吳男拘提到案,並在吳男硬碟發現1700筆相關性影像,其中有許多未成年少女,已在7日向雲林地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
少女母親表示,報案後她想了解案情,但警方都回應「偵查不公開」,而吳男卻一直在犯案,還被女兒上網發現,跑來告訴她「媽,你看他還在約拍」,社工也只能勸小朋友不要接觸那些資訊,但她認為「怎麼可能不去接觸外界,要她一個人封閉在房間嗎,那不是更走不出來嗎」,覺得一定要把這件事告訴大家。
少女母親說,女兒被侵害後,還在先前的學校收到匿名訊息,內容說有看到女兒的相關影像,讓女兒不敢上學。學校也沒有任何相關措施,讓她不知道該怎麼辦,只能讓女兒請假在家,由她24小時陪伴。
▲台南吳姓攝影師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並拍片,警方搜出1700筆吳男的性交影像。(圖/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)
少女母親指出,就算她跟警方說,犯嫌還一直在犯案,警方也只回覆「那些小朋友都沒有報警」,沒報警就不能當證據,也不能加重罪刑,「那個人真的犯案很多人!」然而雖然證據都有了,但警方表示案子要進行一兩年,他們只能一直等。
對此,雲林地檢署回應,之前接獲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提報,指一名13歲少女疑似遭Cosplay攝影師性侵及拍攝性影像,訊問少女後,鎖定29歲吳姓男子,即指揮員警持搜索票,到吳男於台南市的住處執行搜索,並扣得電腦硬碟、記憶卡數顆。
經檢警還原扣案硬碟,發現硬碟內竟有被告吳男與其他不同女子發生性行為的性影像,超過1700多筆,經人臉辨識、比對後,發現有部分女子為未成年少女,檢察官遂立即核發拘票,指揮員警於今年5月6日將吳男拘提到案,訊後依加重強制性交、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、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引誘使少年被拍攝製造性影像、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製造性影像等罪,犯罪嫌疑重大,有勾串、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,於5月7日向雲林地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
雲林地檢署也呼籲,如有遭台南市吳姓Cosplay攝影師拍攝性影像或性侵的被害人,請向本署或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報案。
● 《ETtoday新聞雲》提醒您:性侵害就是犯罪,請撥打110、1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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